现代人晚婚现象居多,不少人在结婚以前就已经打好经济基础,结婚以前已经有了房屋,结结婚以后一般也会把他们的名字加上去,假如离婚,那样结婚以后加名的房地产一般是按夫妻一同财产分配的。
不少人结结婚以后会将我们的房地产加上他们的名字,但当闹离婚分财产的时候,他们一般会觉得这个是我们的房地产,即便有他们的名字也不可以分割,但事实上,一方将结婚以前的房地产,在结婚以后加上配偶的名字,这个是视为对该方的赠与,此时房地产从个人财产变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了解了结婚以前房子结婚以后加名是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就能对其房地产进行分割,一般分割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假如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地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肯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等原因。
2、若是结婚以前购房且没一同还贷部分,那样离婚时,假如房地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样房地产就是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假如房地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样房地产就是双方一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若是结婚以前购房但存在一同还贷,但房地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依据婚姻法新司法讲解有关规定,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假如房地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样房地产就是双方一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假如有贷款未还清,还要不同该房地产本身是结婚以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假如是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一同债务进行处置。假如是一方结婚以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
5、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参考房子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率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关于离婚房地产分割涉及的问题会不少,处置起来总是会非常的麻烦,由于双方都会互不让步,此时协商的可能性较低,大家建议可以聘请结婚以前财产分割专业的律师介入。